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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1/2/14 19:5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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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解约后,被经纪公司用新人冒名顶替演唱《香水有*》,1月20日下午,歌手胡杨琳(艺名胡杨林)起诉老东家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太格印象)及该公司旗下签约艺人桂莹莹(艺名胡扬琳)一案在朝阳法院落槌。二被告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,不许使用艺名“胡扬琳”并赔偿23.3万余元。

原唱者胡杨琳索赔万元

胡杨琳诉称,与老东家太格印象解约后,老东家另谋新人桂莹莹演唱自己的成名曲《香水有*》等歌曲,并取艺名“胡扬琳”,起诉要求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、赔礼道歉并索赔损失万余元。

庭审中,太格印象及桂莹莹辩称,桂莹莹系经商标权人授权合法使用“胡扬琳”商标,桂莹莹艺名“胡扬琳”与胡杨琳的中文名、外文名、别名均不相同,不会对公众造成误导,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。同时,其主张桂莹莹与胡杨琳演唱《香水有*》等歌曲的时间并无重叠,且胡杨琳已在《世界电影画刊》从事专栏写作,其现身份已不是歌手,故二者不存在竞争关系,亦不会产生混淆。

法院判决太格印象公开道歉

最终,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桂莹莹不得使用艺名“胡扬琳”进行演艺活动,删除个人主页以“胡扬琳”名义所做的宣传内容;太格印象删除其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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