妓女不得入内?!
这年头,市场竞争激烈,商家生意难做,为在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,许多经营者都在加强内部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,这其中,往往是各有高招。不过,近来见到本市衡山路上一家餐厅的“招数”不免令人瞠目结舌,那就是为加强管理该店在大门的显眼处贴出告示称:妓女不得入内!
为保持餐厅的一片净土,不允许一些非法行为在店内出现,这本是服务行业洁身自好、规范经营的一种表现,是值得人们称道的。但是,大张旗鼓地在餐厅大门口贴出海报——禁止妓女入内,这事总让人心里觉得怪怪的。
本来,作为一项餐厅管理措施,严禁在店堂内发生性交易活动等肮脏行为,这完全可以用制定餐厅内部管理规章,实施多种制约措施和手段来得以实现,何必非得把此事搞得轰轰烈烈,以海报形式昭示天下,公之于众呢?照此办理,是否以后还要贴出“小偷不得入内”、“贪官污吏不得入内”等海报呢!其实,在没有明确界定一个人的真实身份前,餐厅是没有权利阻止任何人进入店堂的,一纸告示也是拦不住真正的非法人员前来光临的,如此一来,张贴这样的告示又有什么意义呢?
我吃不准这件事里面有没有炒作的成分,看看好像也不大像,因为据说餐厅当局推出“不许妓女入内”这一招,是因为前个时期餐厅实在“无法忍受一些衣着暴露的小姐在店内猎取目标”。不过,话又得说回来,有时候动机和效果并不一定都统一的,你张贴告示禁止“妓女”进入餐厅,是否会给人以暗示,以前你这里此类人士就比较多呢,这样做是否反而会起到一个“号召”作用,使贵餐厅这方面的情况更为踊跃呢?还有,说到暗示,你这样言之凿凿的贴出海报“禁止妓女入内”,是否暗示现在上海“妓女”很多,多到非得以告示的形式来加以阻拦?如果真是这样,你的根据又何在呢!
“冬日之不滥,非爱冰也;夏日之不炀,非爱火也”,凡事都要考虑实际效果,特别是社会效果!本来是一个企业内部加强管理的事,却非要拿到社会上去张扬,结果引来社会上的许多非议,此事做得既不厚道,也不值得,实在是多此一举!不知这家餐厅的主人以为然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