闭杯试验闪点≤60℃的液体、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混合物的液体
一、易燃液体的分类
易燃液体分为三级
(1)Ⅰ级:初沸点≤35℃。(如:汽油、正戊烷、环戊烷、环戊烯、乙醛、丙酮、乙醚、甲胺水溶液、二硫化碳等)
(2)Ⅱ级:闪点<23℃,并且初沸点>35℃。(如:石油醚、石油原油、石脑油、正庚烷及其异构体、辛烷及其异辛烷、苯、粗苯、甲醇、乙醇、噻吩、吡啶、香蕉水、显影液、镜头水、封口胶等。)
(3)Ⅲ级:23℃≤闪点≤60℃,且初沸点>35℃。(如:煤油、磺化煤油、浸在煤油中的金属镧、铷、铈、壬烷及其异构体、癸烷、樟脑油、乳香油、松节油、松香水、癣药水、刹车油、影印油墨、照相用清除液、涂底液、医用碘酒等。)
二、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
1)易燃性:火灾危险的大小,取决于分子结构和分子量的大小。
2)爆炸性:易燃液体的挥发性越强,爆炸危险就越大。
3)受热膨胀性: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的易燃液体受热后,本身体积膨胀的同时蒸气压力增加。
4)流动性:易燃液体的流动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。防火堤。
5)带电性:多数易燃液体在灌注、输送、喷流过程中能够产生静电。
6)毒害性:易燃液体大都本身或其蒸气具有毒害性,有的还有刺激性和腐蚀性。易燃液体火危6,燃爆热胀带电流动有毒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