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到大牌奢侈品,大家脑海中都会跳出好多个“0”,排队买买买的场景也历历在目。花大价钱买回家的奢侈品,理应一分价钱一分货,然而前两天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了一条行政处罚信息。
据悉,近日香奈儿(中国)贸易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,处罚事由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5.万元,罚款21.万元,处罚单位为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据企查猫显示,香奈儿(中国)贸易有限公司年2月23日在上海市自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,法定代表人为VINCENTGRAHAMSHAW,注册资本1,万美元。公司主要经营服装、配饰、鞋帽、箱包、运动用品、手表以及配件、香水、化妆品、护肤品、珠宝等产品,该公司为CHANELINTERNATIONALB.V.全资子公司。
这不是香奈儿第一次因以次充好被罚。
值得一提的是,此前,该公司已经因以次充好、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被罚万。
经查,早在年2月,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对香奈儿进行处罚,事由为生产者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好,以次充好,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处罚没收物品、没收违法所得41.43万元,罚款万元,责令停止销售。
年1月,当事人从香奈儿香港公司采购上述经抽检不合格的连衣裙6条。当事人将上述连衣裙全部铺货至其下属分公司香奈儿(中国)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分公司,以零售价人民币元/条的价格销售。截至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之日,销售3条,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.61元,库存3条(含备样1条)。本案的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.61元,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.44元。
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连衣裙的违法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三十九条“销售者销售产品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”的规定,构成了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。
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处罚: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;没收商标为CHANEL的连衣裙3条(含备样);罚款人民币21.万元;没收违法所得。
年11月,香奈儿再次被罚,事由为发布虚假广告,罚款金额20万元。经核实,香奈儿广告中称具有美白祛斑功效的“香奈儿奢华精粹乳霜(轻盈)和“香奈儿光采晚安修护面膜”,实际上,不含有作为祛斑剂用途使用的成分。
事实上,知名国际大牌公司再国内被行政处罚并不罕见。
近年来,“快时尚”品牌在中国受到追捧,进口量不断增大,但是不合格率一直居高不下。
年,知名化妆品品牌欧莱雅也曾因“虚假宣传”,被重庆市监局列为年的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之一,并遭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。
年9月13日,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抽检结果显示,一款爱马仕(HERMES)男式夹克衫与一款芬迪(FENDI)女式针织衫纤维含量均不合格。
北京市工商局在